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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式消费如何拧紧安全阀?

华西都市报2024-01-24 04:24:20.0特别报道

曾文忠 省人大代表、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律师 秦怡 摄

李毅 省人大代表、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秦怡 摄

王眉潮 省人大代表、成都老房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图据成都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

  充值可享受折扣优惠、预付款可额外赠送礼物、健身卡包年可加赠锻炼时间……近年来,预付式消费常见于各行各业,对消费者来说本是一件好事,但由于先付款后消费、时间跨度长等特点,风险隐患也伴随而生。部分消费者甚至因此遭遇退费难、退卡难、商家“卷款跑路”等情况。
  如何拧紧预付式消费安全阀,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省两会期间,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采访了省人大代表、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文忠,省人大代表、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毅,省人大代表、成都老房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王眉潮,就上述问题展开了讨论。

先付款后消费
预付式消费监管难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已成大家生活中十分常见的消费方式。但预付式消费先付款后消费、时间跨度长等特点,也导致了消费者无法及时掌握商家在经营中出现的变故。仅封面新闻2023年《追踪到底》栏目,就推出了193篇关于预付式消费纠纷的报道,涉及培训机构、健身房、口腔门诊、网络平台和餐饮等领域。
  “针对预付式消费,商务部曾出台过相关文件。”王眉潮说,商务部此前针对预付式消费发布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法规。根据规定,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
  但实际上,要实现对预付式消费的监管,难度不小。“预付式消费监管存在收费不知情、动态监管难等痛点。”曾文忠说。

增加失信成本
加大“卷款跑路”惩治力度

  去年,成都市郫都区委政法委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引导行业协会共同打造了四川首个预付式消费信用监管平台。
  该平台由商户端、消费者端、银行端、政府端组成。商户入驻时,平台通过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对接,验证经营商户的合法性和发卡资格。消费者在充值时,与商户在线签署规范的制式合同,减少合同纠纷。充值的费用由银行对账户余额进行动态监管。
  在曾文忠看来,该平台实现了对预付式消费的事前、事中监管。此外,他认为,还可以加强对预付式消费的事后监管,加大对“卷款逃跑”等行为的执法力度。
  目前,失信惩戒体系尚未在规范预付式消费方面发挥较强的制约作用,预付式消费的失信成本较低,也导致失信行为时有发生。曾文忠建议,可以对商家“卷款逃跑”的主观意图进行分析,判断其是否故意为之。“以活动吸引消费者预存,过几天就‘跑路’,这种行为已构成诈骗。”他补充道,如果商家经营不善,则另当别论;如果商家故意“卷款跑路”,则构成诈骗,建议从刑法角度给予严厉打击。

增强维权意识
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事实上,当商家推出预付式消费时,商家和消费者就达成了协议:一方面,商家让渡了部分利润,另一方面,消费者提前支付了费用。
  王眉潮认为,消费者在面对商家推出的优惠活动时,应当“擦亮眼睛”。“如果优惠力度都让你觉得商家赚不到钱了,那就需要警惕,不要上当。”他说。
  同时,针对多数经营不善带来预付式消费退费难的问题,王眉潮建议,商家在推出优惠活动时应量力而行,切勿盲目。
  在李毅看来,要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自身也可发挥重要作用。他提到,完善的监管制度可以对预付式消费监管起到一定作用,但如果商家因经营不善导致关门等情况,消费者则需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由于预付卡消费涉及的行业多为消费领域,在发生相关纠纷时,普遍呈现“涉及人数众多、单个案件金额较小、涉案总额较大”的特点,单个消费者往往因为缺乏维权途径或维权成本过高而放弃。即使坚持投诉,往往又因为涉案金额较小,难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这更加助长了个别不良商家的违约行为。
  李毅表示,消费者应该形成一股力量,增强维权意识,当商家诚信出现问题时,给予市场的惩戒,以此形成舆论监督,提升商家的失信成本,从而减少失信行为的产生。与此同时,可以打造一个反映商家诚信的平台,形成无形中的约束。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秦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