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记得戴头盔,能大大降低事故伤亡率!”5月24日,成都街头,交警正对一名没佩戴头盔的电动车车主进行劝解和纠正。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成都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从6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对不戴头盔、逆行、玩手机等违法行为明确了处罚措施。
24日上午,东大街春熙路交叉路口,一辆非机动车被交警拦下,车主在行车过程中未佩戴头盔,“你这样很危险,下次一定记得戴头盔,6月1日后就要罚款了。”交警对路过非机动车车主的违法行为进行劝解,并讲解了《条例》的相关处罚措施。
从《条例》来看,包含了车辆的生产、销售、行驶以及停放各个环节,主要是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针对常见的非机动车出现的违法行为,《条例》也对处罚具体内容作出规定,“主要是从对违法行为的纠正,变成了明确的处罚,比如每个行为都有相对应的罚款。”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三分局车管科副科长吴晓乔解读时说。
《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为落实“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求,明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搭载人员应当佩戴安全头盔,搭载人员应当在座位上正向骑坐。
为预防和减少事故,条例规定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实施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条例》实施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搭载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将面临警告或者5元以上3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将面临警告或者5元以上3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相关研究表明,在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头部受伤致死的人数占死亡总数的75%以上,而正确使用安全头盔可以降低72%的头部损伤风险和39%的致死风险。头盔对于骑行者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人所系的安全带,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田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