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少城公园旧照。(资料图片)
张献忠塑像。
《圣谕碑》拓片。
□蒋蓝
关于张献忠的七杀碑,相关文章、坊间议论已经很多,近乎尘埃落定,本不需要再撰文讨论。但学者们均判定为碑文“无中生有,纯系伪造”,则恐与事实有背离了。
关于张献忠与圣谕碑的记载,具体地说,涉及到杀字碑、七杀碑、德政碑的不同记录与演绎,其实不难梳理:因为这涉及到3块完全不同的石碑。
首先要谈一下“七杀碑”。成都老报人邓穆卿1992年12月12日撰写的一篇文章极有代表性:
1924年,邓锡侯任四川省长驻重庆,杨森任“督理四川军务善后事宜”驻成都,杨森便以督理职务监管民政……在少城公园内开办通俗教育馆,馆内修体育场(今露天舞场一带),又开辟陈列馆,委卢作孚为首任馆长,把当时成都庙宇及衙署内的古物汇集去陈列……他听说那时署前街成都县衙门内,有张献忠的“七杀碑”,便命县长(那时叫知事)林宝慈送去陈列。实际上该衙署内哪有那通碑,但对这位专横督理的命令,又难以违抗。林宝慈左思右想之后,便把衙门内一通早已风化剥蚀、看不清楚字的旧“德政碑”送去冒牌顶替,了此差事。那通碑上除了有点残缺模糊不成字的笔划外,更没有碗大的七个“杀”字的痕迹,是一通“无字碑”。
1930年代,华西大学博物馆林名均先生曾写有《四川张献忠碑记》,对这通“七杀碑”的真伪倒是一篇可靠的记载:“本文作成之后,曾就正于刘藜仙先生(华西大学教授),得到先生复书,所见与余相合,复承告成都少城公园民众教育馆之碑,系属伪造……蜀中并无‘七杀碑’,盖由张献忠之‘圣谕碑’误传耳。吴梅村先生《绥寇纪略》内载:‘献贼自为一文,历评古帝王以楚霸王为最,谓之御制万言策,颁布学宫,自为圣谕六言,刻诸石,严锡命(张献忠的右丞相)作注解发明之,谕曰: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其文与《蜀碧》同。兄幼时曾到成都县署,见有碑一通,以土拥之,外围以栅,相传为‘七杀碑’。迷信人言,偶有开视者,即不利于县官,故人多不敢观。民国元年(1912年)废成都县,归并于成都府,民国三年又恢复成都县,废成都府,彼时但怒刚(懋辛)做府知事,以成都县署办团练讲习所,唐仲寅君为所长,与兄旧交,一日,兄往成都县署看‘七杀碑’,唐君云:‘因全体学生破除迷信,打成粉碎抛弃矣。’兄深惜之。彼时兄尚不知其文,后读《绥寇纪略》与《蜀碧》始知之。少城公园教育馆所陈列之碑,杨森将军做督军(应为督理)时,索‘七杀碑’,成都县的知事林宝慈,即将一破毁之‘德政碑’冒牌送去。又,张贼之‘圣谕碑’不止成都一处。汉州所发现者,仅其一也。”(《成都旧闻》,成都时代出版社2005年版,第33—34页)
这就说明,顶着七杀碑名头而恭列展览的,不过是一块模糊不清的德政碑。
晚清著名政治家和思想家薛福成(1838年-1894年),著有《庸盦笔记》,其中“轶闻”部有《杀字碑》一篇:
四川成都府署中有杀字碑,连书七个“杀”字,别无他字,相传张献忠手笔。每知府到任,必祭碑一次,否则必受奇祸。平时,终日关闭,不敢开视,否则必有刀兵之灾。余谓献忠固天地间之沴气所钟,当时全蜀被其荼毒,今其遗碑,尚能为祟,是不可解。或者人心畏之过甚,至数百年而不衰,足以感召斯异欤。是当毅然决然投之水火,虽能为祸,亦不过一次,而其祟则从此销灭矣。(《庸盦笔记》,江苏人民出版社1983年8月版,第58页)
杀气四溢的石碑,显然是文人们赋予其乱力乱神的力道。而薛福成明显具有传统士大夫的“正朔”之气。
成都老作家、文史学者陈稻心在《漫话“七杀碑”》一文里说:
我听说七杀碑,大约是1939年,据说此碑还摆在少城公园展览。出于好奇,有天我约同学去参观,确有一块高不过四尺、宽不到三尺的红砂石碑,陈放在陈列馆外的一间展房里,标牌上写着“张献忠七杀碑”;而石碑本身则风化严重坑坑洼洼,一个字都看不见。从此,七杀碑在心中成了解不开的疑团。(见冯广宏《张献忠“原罪论”圣谕——张献忠帝蜀实情考之二》,《文史杂志》2010年1期)
后来陈稻心翻查历史文献,发现七杀碑记载首见于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续修《成都县志》卷十二“纪余”:“治署东偏草莱瓦砾中,有一石碑,相传即献贼自制圣谕,命严锡命注释者,连写‘杀字七’”。
清宣统二年(1910年)傅崇矩的《成都通览》,其中有两处提到此碑。一是《成都之古迹》:“张献忠七杀碑,在成都县署内,石碑上有‘杀杀杀杀杀杀杀’七字,张献忠书。”二是《成都之妖怪谈》:“成都县之张献忠书七杀碑不可摹”,说拓下来会遭祸事。
算起来,应该是薛福成的《庸盦笔记》,才是有关杀字碑最早的记载者。《庸盦笔记》写于同治四年(1865年)到光绪十七年(1891年)之间,由27年笔记汇编而成。作者逝世3年后,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刊行。
清末曾任华阳知县的周询著有《蜀海丛谈》,其中《凤威愍(mǐn)公》一节,谈到此碑不但不能摹,连动也不能动:
张献忠七杀碑旧在县署,禁人移动以动者辄有祸;故嵌碑于二堂右侧墙根,外围以石栏,使人可望不可即也。(凤)公忽思移置僻处署中人争相谏阻,卒不听,竟掘移之。时公长公子完婚有期矣,成礼前数日,忽暴病死。距移碑未一月,人以此咎公,公仍不信。日,偶然耳凶残之余石岂果能祸福人耶?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凤全担任省城警察总局会办,后调任驻藏帮办大臣,在巴塘时,因处事躁急傲慢,被忌恨他的土司头人杀害。这一记载证实了人们对七杀碑的畏惧感。
这一条记载,与薛福成所谈的杀字碑,显然是同一回事。那么,抗战期间,被四川大学的学生们打成粉末的石碑,必然是这块杀字碑无疑。
这块碑,上面究竟写了何等符咒呢?文化界往往只有一些人云亦云的揣测,传播着种种版本。例如:“天赐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天生万物以养人,人害万物以逆天,杀杀杀杀杀杀杀!”
最为奇妙的,在于蜀地所流传的一首古诗:
天生万物以养人,世人犹怨天不仁。
不知蝗蠹遍天下,苦尽苍生尽王臣。
人之生矣有贱贵,贵人长为天恩眷。
人生富贵总由天,草民之穷由天谴。
忽有狂徒夜磨刀,帝星飘摇荧惑高。
翻天覆地从今始,杀人何须惜手劳?
不忠之人曰可杀!不孝之人曰可杀!
不仁之人曰可杀!不义之人曰可杀!
不礼不智不信人,大西王曰杀杀杀!
我生不为逐鹿来,都门懒筑黄金台。
状元百官都如狗,总是刀下觳轅材。
传令麾下四王子,破城不须封刀匕。
山头代天树此碑,逆天之人立死跪亦死。
诗歌文采斐然,估计张献忠写不出。人们疑惑的是:为什么是七杀?而不是八杀、九杀、十恶不赦者大杀特杀?诗中已经回答了内容:那指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不礼、不智、不信的7种人物。这种理想化的解释,纯属书生之见。
以上是两块碑的情况。也就是说,成都的杀字碑,无论是否出自张献忠手笔,历史上的确有过。
存世的第三块碑,是广汉的圣谕碑。
圣谕碑,俗称圣旨碑。位于广汉市广汉公园内,传为张献忠立。碑文楷书20字云:“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落款为大顺二年(1645年)二月十三日。碑周饰龙纹,上方刻“圣谕”二字,碑文已部分剥蚀,有亭庇护。
邓穆卿指出:
(20世纪)30年代广汉基督教福音堂,有位牧师名董笃宜者,加拿大人……笔者当时在广汉编《新汉周报》,与董有交往,董喜汉学又喜欢访探古迹……便常去郊外走走。“一日,偶于附郭一茅屋墙壁中,发现了一碑,式甚奇古,后约笔者一同往观,知为张献忠碑。石工正拟毁以筑路,乃亟告县府(县长罗延瑶)设法运至公园保存。此碑高凡六尺二寸,广三尺,碑面上端左右镌布龙纹,上截书‘圣谕’二大字,绕以龙纹。下截有文孚共三行,首行为‘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二句,次行为‘鬼神明明,自思自量’二句。”
这通圣谕碑的碑阴中间还有竖刻的“万人坟”3个大字,并有明末与张献忠作战之明将杨展的题辞。碑文虽有漫灭,但碑阴中“万人坟”3个大字很清楚,碑阴之右侧分行有“崇祯十七年奉命□□逆贼戮数十万余奉命平寇提兵过此题曰‘万人坟’”。(《成都旧闻》,成都时代出版社2005年版,第35—36页)
1645年秋季,明军诸路逼向成都,张献忠于八月弃成都走川北。九月,展与曹勋入成都,报恢复。兵至广汉,乃拾聚野骸作万人坟,碑曰:“崇祯十七年,逆贼张献忠乱蜀,将汉州人杀戮数十万。予奉命平寇恢省,提兵过此,痛彼白骨,覆以黄壤,爰题曰万人坟。凡我士民,春秋霜露,伤父兄之惨难者,一以恸先灵,一以仇寇厲,拜扫依依。忠孝之思,竖髪难昧,宁不勃然而兴乎。”
由此可见,圣谕碑的谱系学,绞缠着复杂的社会与民情。但3块碑来路泾渭分明,去向也清清楚楚,不可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