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 -A4 要闻-
A4要闻
  • ·阿来提醒:作家要有定力、走得正
  • ·“奖励办法”是四川文艺繁荣发展的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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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影集团董事长韩梅:

“奖励办法”是四川文艺繁荣发展的催化剂

  5月10日,《四川省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精品奖励办法(试行)》出台,其中明确了对优质电影作品的奖励,无论是摘得大奖还是票房有所突破,都能申报获得奖励。在峨影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韩梅看来,这对四川文艺工作者而言是暖意浓浓的春风,对四川文艺繁荣发展而言是强力的催化剂。
  办法明确了凭借不同奖项所能获得的奖励标准,奖励分为50万元至600万元不等。无论是获得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还是首次公映票房达10亿,都将获得高达600万元的奖励。
  办法还规定,电影将按照每部扶持总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资30%且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的标准予以扶持。开机之日起,按扶持总额的30%予以支持;摄制完成、经组织验收后,按扶持总额的30%予以支持;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在全国公映并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后,兑现扶持总额剩余部分。扶持资金用于剧本创作的比例不低于10%。
  韩梅表示,有了省政府对重大文艺项目的政策扶持,峨影将继续按照“1+ X”创作思路,坚持“创作为本、产业为基”工作理念,狠抓影视创作生产,提升原创能力,全面实施集团影片创制“金顶计划”,带给观众更多影视精品。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曾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