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 -A2 要闻-
A2要闻
  • ·实施条例作出了哪些修改?进一步强调对民办学校教师、学生的平等对待
  • ·不能把教育作为资本运作的工具 更不能让资本在教育领域无序扩张
  • ·吹响集结号 2021为爱攀登今日启程
大家都在看

扫一扫

下载封面新闻APP

体验更多精彩

教育部回答封面新闻记者提问:

不能把教育作为资本运作的工具 更不能让资本在教育领域无序扩张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刘昌亚。粟裕摄

  5月17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刘昌亚在回答封面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颁布以后,更加强调了民办教育的公益属性,欢迎社会力量来办学,但不能把教育作为资本运作的工具,更不能让资本在教育领域无序扩张。
  刘昌亚表示,《实施条例》在办学方向上,一是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民办学校得到贯彻。
  二是在发展目标上,更加注重优质特色,着力引导民办学校提供差异化、多元化、特色化的教育供给,致力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问题。
  三是在法律地位上,更加体现平等原则,充分保障民办学校师生的同等权利,依法维护民办学校的同等地位。
  “更加强调要全面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健全民办学校日常监管机制;精准化,更加强调结合不同学段、不同类型的办学规律和任务要求,精准施策。”刘昌亚还介绍,在政策要求上,更加强调支持规范并重,双轮驱动促进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
  他表示,在动力机制上,更加依靠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民办学校灵活、敏锐的优势,有效激发民办教育的内生动能。
  刘昌亚指出,有效发挥民办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强化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大对地方工作指导力度,推动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抓好《实施条例》具体落实,构建纵向联动、横向协调、内外并举、前后衔接的贯彻格局。
  此外,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原则要求,抓紧研究配套政策文件;指导各地加快地方立法进度,有效增加制度供给。及时总结推广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适时推出民办教育领域非营利办学、特色办学的典型案例,推动树立健康向上的行业风气。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