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
下载封面新闻APP
体验更多精彩
华西都市报讯(牛洋记者刘旭强)5月25日,记者从四川省税务局获悉,6月1日起,四川将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与此同时,相关税种原有申报表不再使用。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具体是指什么?通俗讲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纳税人在申报多个财产和行为税税种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税种范围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10个税种。
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在进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前,需先进行税源信息维护,如数据项没有变化,可确认后直接申报;如数据项有变化,则需更正维护后再进行申报。纳税人申报时还可有多种选择,可以合并申报不同纳税期限的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也可以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别申报当期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