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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同步实施
发源于云南昭通、串起云贵川的赤水河迎来了新的保护——5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和《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
上述《决定》和《条例》将于7月1日起,与贵州、云南两省同步实施。这是全国首个地方流域共同立法。
“三省共同决定,就赤水河流域保护遵循的共同原则、形成的协作机制、采取的共同措施等重大问题作出共同承诺,并切实加以履行实施,各省的条例细化了三省保护赤水河流域的防治措施、法律责任等。这种方式为全国跨行政区域的流域共同立法,提供新思路、新模式和新方法。”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杨筠开门见山,道出“决定+条例”的现实意义,以及创新作用。
杨筠介绍,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今年1月,云贵川三省人大常委会商定:在前期已经启动的立法工作基础上,以“决定+条例”的方式推进赤水河流域保护的共同立法。“赤水河在三省的流域面积占比不同,流域内各地产业布局、环境准入、监管执法尺度等方面也有差异。‘决定+条例’的方式既强化了流域共治,又体现了各自特色。”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