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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
7月16日,四川省推进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成德眉资住房公积金同城化贷款政策发布会,宣布今后四市职工在异地(成、德、眉、资)买房时,可就近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本政策自8月16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
新政规定,成德眉资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四市区域内非缴存地购房,可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其房屋套数认定标准、房屋抵押担保方式等执行缴存地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政策,房屋抵押登记在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所在地限额标准,由四市公积金管委会另行公布。
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政策的推出综合考量了近年来同城化区域不断发展所带来的职工日益增长的异地公积金贷款需求。以成都缴存职工为例,以后在德眉资三市购房的,可向成都中心所属服务网点或成都中心贷款合作银行受理网点申请贷款,提交购房证明、首付款证明等材料,由成都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发放贷款。”此举将减少贷款职工两地往返跑路,充分惠及四市缴存职工,是公积金助力同城化发展的一大创新。
新政落地实施后,成德眉资四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同城化区域非缴存地购房,在按原有政策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之外,增加了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的政策选项。比如成都缴存职工在眉山购房,可向眉山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也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