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 -A6 时评-
A6时评
  • ·应对极端天气,要力戒“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 ·提升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
  • ·合理房价是一个城市的竞争力所在
  • ·扎实做好环保督察的“后半篇文章”
  • ·四川日报报业集团星光商务楼电缆迁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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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 面 评 论

应对极端天气,要力戒“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蒋璟璟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加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明确,一旦出现极端天气等非常情况,要坚决即时启动最高等级响应,该停学的停学,该停工的停工,该停业的停业,该停运的停运,对隧道、涵洞等易涝区段,要及时警戒并采取封路措施,有序疏散群众,杜绝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思想,防止贻误战机,尽最大可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新社)
  发改委的最新《通知》,痛定思痛、纠偏堵漏的意味显而易见。
  事实上,对于极端天气,我国绝大多数城市早已出台了完善的应急响应办法。然而,从多个城市以往的做法来看,最高级别的“红色预警”与“停业停工停运停学”之间,并没有明确对应、自动触发。这两者之间,还有一个主政者“见机行事”“自主决断”的环节。而最误事的,往往就是这个环节。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面对极端天气,很多城市的决策者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到头来越拖越坏事、局面越来越被动。鉴于此,最新的《通知》专门强调,“极端天气等非常情况下,要坚决即时启动最高等级响应,该停学的停学,该停运的停运”“防止贻误战机”。这番立场鲜明的表态,最实质的意义就是收束了地方管理者的“自由裁量权”,强化了极端天气应急处置工作中,“专业意见”“量化指标”优先的底层逻辑。
  当机立断,方可避免“最坏结果”,方可事有转圜。毋庸讳言,对于极端天气的公共应对,从来都是一个艰难的“平衡术”。很多时候,城市主政者出于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减少经济损失、避免造成社会扰动等考量,轻易不愿“喊停”,或者说“不敢喊停”。而最新的《通知》明确,“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这可说是给地方官员极大地卸下包袱了。
  尊重专业意见,多些标准化、强制化的避险处置方案,少些临场、临时观望、试探,这是避免误判、避免酿祸的关键。以最大的审慎应对极端天气,一方面需要主政者担起责任、果断决断,另一方面也需要公众的谅解、协同与支持。“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应成官民的共识:要有“以防万一”的万全准备,也要对“十防九空”的结果坦然接受。
  “既要……又要……”实现的可能性是很小的,就极端天气下的防灾避险而言,唯一切实的做法,就是厘清什么才是最优先的价值,并不遗余力去捍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