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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讯(记者吴冰清)1月6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消委”)发布2021年度消费者投诉信息统计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21年,四川省各级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2830件。其中,教育培训服务投诉1098件,较上年增长159.6%,位居服务类投诉增幅榜首。
随着“双减”政策出台,2021年,校外培训消费投诉量上升,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是两大类:一是校外教育培训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宣传培训效果或成绩,夸大宣传师资力量等情况;二是合同履行问题,有的培训机构签订合同之后,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消费者投诉。
省消委相关负责人提醒,在选择学科类校外培训时,消费者要避免大额预交费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跨度超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在签署合同时,要明确权利与义务。交费前,要注意与经营者签订书面合同,尽量全面、细化双方权利与义务,如果合同中存在限制消费者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消费者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设定过高、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条款,应要求对方删除或更改后再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