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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河南省公安厅通报11起严重干扰疫情防控的典型案例,其中,11人被刑事立案侦查,5人受到行政处罚。
2021年12月30日23时许,濮阳市华龙区居民赵某将署名“道上的兄弟”的一封信塞进濮阳市华龙区一羊肉汤馆店内,以“如不交付50万现金店内将出现发热者或密接者”相威胁,敲诈店主。2022年1月1日,河南省公安厅中原油田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对赵某以涉嫌敲诈勒索罪立案侦查。
2022年1月7日,在郑州市金水区某小区核酸采样点,居民莫某根不戴口罩并在核酸采样点抽烟。工作人员上前劝说制止时,莫某根辱骂并推搡工作人员,与莫某根同行的居民温某楠用拳头击打工作人员头部,又咬伤工作人员左手。1月8日,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对两人以涉嫌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
此外,河南警方还通报了伪造阳性证明、瞒报个人行程、强闯防疫卡点等干扰疫情防控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