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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检”贯通融合 提升监督质效

  

华西都市报讯(彭毅 记者 曹笑)

去年以来,泸州龙马潭区委巡察办结合实际积极对接协调区纪委监委,建立《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纪委监委工作协作机制》,推动巡察监督和纪检监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和移交问题线索的成案率,通过巡前加强情况互通、巡中协同配合、巡后联动督改等措施实行监督贯通,提升监督质效。
  巡前加强情况互通,实现监督目标贯通融合。区纪委监委及时提供被巡察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资料、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谈话函询等资料,以及日常监督中掌握反映集中的问题和廉政风险点,为巡察监督提供参考,避免“撒大网”。
  巡中协同配合,实现监督合力贯通融合。巡察进驻后,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积极协同巡察组对发现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巡察组对接收的信访举报件、认定性质相对较轻能及时通过立行立改解决的问题,第一时间向区纪委监委反馈。对巡察工作中问题突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案管室在移送、立案、查处等环节均优先办理、提级办理。
  巡后联动督改,实现监督质效贯通融合。巡察结束后,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会商研判拟移交的问题线索和拟反馈的问题。问题反馈后,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具体抓手,通过参加联系的被巡察党组织巡察问题反馈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该机制建立以来,区委巡察办与区纪委监委会商研判10余次,精准移交问题线索45件,同比增加61%,协同对7个被巡察单位开展“回头看”,整改率达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