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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杨澜)2021年,四川、云南、贵州三省人大常委会围绕赤水河流域保护重大问题,以三省共同出台《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各省出台《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的立法形式进行了共同立法实践,从2021年7月1日开始施行。
如今,“共同决定+条例”实施已过半年。3月16日,记者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获悉,即日起至3月18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赴泸州市开展赤水河流域保护执法检查,通过实地检查、个别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对普遍性和突出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在执法检查动员会上,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及泸州市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对保护赤水河的工作开展情况、现存问题等进行了介绍。
省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梁伟华介绍,此次执法检查有多个重点内容,包括:“共同决定+条例”学习宣传普及情况;是否落实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统一责任、统一防治措施(“五个统一”)的情况;省(市、县)共同建立流域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及机制运行情况;“共同决定+条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在执法检查后,省人大城环资委将持续深入进行跟踪监督,并依法推动问题和意见建议的解决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