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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项目建设需要,请龙泉驿区2008年第十七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涉及的界牌村10组范围内的各类坟墓墓主的亲属; 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20天内到相关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坟墓迁移手续,并自行迁坟,逾期将按无主坟处理。 特此公告联系电话:028-84883244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