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
下载封面新闻APP
体验更多精彩
至2023年全面实现医疗救助市级统筹
制图/杨仕成
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是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筑牢民生保障底线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建设,在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7月21日,记者从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四川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不仅将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纳入了医疗救助范围,而且明确了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工作推进时间节点及任务,2022年四川将全面实现医疗救助政策和经办规程市级统一,选择具备条件的市(州)开展医疗救助市级统筹试点。到2023年,全面实现医疗救助市级统筹。
新闻发布会上,四川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实施意见》相关情况,并与四川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一起回答记者提问。
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海峰介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省医保局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征求了国家医保局、省直相关部门、市(州)医疗保障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后,于6月27日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实施意见》通过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因病致贫返贫。
“首先是统一救助对象类别,将救助对象统一为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6大类,并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长效机制。”张海峰说,《实施意见》明确了救助保障范围,聚焦解决救助对象基本医疗需求,救助费用主要覆盖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因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的费用。
如何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据了解,《实施意见》细化了三重保障政策:
一是对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分类资助,对特困人员、孤儿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75%给予资助,已稳定脱贫人口执行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规定。
二是发挥医保主体保障功能。明确救助对象统一享受公平普惠的基本医保待遇,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给予倾斜支付。
三是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实施分类救助和倾斜救助。
“还要优化经办服务程序。”张海峰表示要重点加强农村地区医保经办能力建设,推动在乡镇(街道)设立医保服务窗口,配足医保专兼职经办人员。推进医疗救助业务的“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加强医疗服务管理,严格救助基金监管。
相比以往,《实施意见》在哪些方面有所突破?对此,张海峰表示,“一是我们扩大了救助范围,纳入了因病致贫人员。”他进一步解释,《实施意见》将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低保边缘家庭条件,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其中,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条件,由四川省民政厅会同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按照“保基本”原则,综合考虑家庭经济状况、医疗费用支出、医疗保险支付等情况另行制定。
此外,《实施意见》中进一步明确了医疗救助待遇标准。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全面取消起付标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起付标准按不高于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确定,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起付标准按10%确定,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起付标准按25%确定。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比例进行救助:对特困人员、孤儿给予全额救助。对低保对象按不低于70%的比例救助。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65%的比例救助。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按不低于50%的比例救助。
张海峰表示,会全面建立依申请救助机制,畅通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申请渠道。同时要及时开展认定工作,增强救助时效性。已认定为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的,直接获得医疗救助。
因病致贫划入救助对象范围后,民政部门如何做好救助保障工作?发布会上,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郑中友对此进行了回答。
“首先我们会积极开展监测预警。”郑中友补充道,民政厅将拓展省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支撑平台信息共享功能,依托省级支撑平台,推动市(州)建成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平台,并在县(市、区)全面推广应用。对监测预警发现的困难群众及时干预、精准救助,针对性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救助或慈善力量帮扶。
“同时要严格落实救助政策。”一方面,民政厅已与医疗保障部门开展了相关数据的交换共享,依托各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定期归集、比对医疗保障部门提供的医疗支出较大居民预警数据。另一方面,开展线下走访核查,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的,引导其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对因支出较大造成家庭基本生活陷入暂时性困难的,按程序给予临时救助,确保其基本生活。
此外,郑中友提到“争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民政厅将持续推动“天府救助通”救助平台与医疗保障部门业务系统无缝对接,努力实现救助与医保相关数据信息实时共享。及时将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对象信息数据推送给医疗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