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 -A8 四川-
A8四川
  • ·女子千里寻母 绵阳刑侦民警1天为其圆梦
  • ·网红博主烹食噬人鲨被罚12.5万元
大家都在看

扫一扫

下载封面新闻APP

体验更多精彩

网红博主烹食噬人鲨被罚12.5万元

当事博主:账号去年已被封,还没找到新工作

网红博主“提子”播放噬人鲨烹食过程。视频截图

  2022年7月,南充“网红博主”烹食噬人鲨事件引发全网关注。此后半年,博主是谁、噬人鲨从哪里来、后续如何处理等也多次引发热议。1月28日晚,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信息称,1月,该局在“春雷行动2023”执法行动中依法查处一起非法购买、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噬人鲨)案,对当事人金某某(网络博主,网名为“提子”)予以行政处罚,罚款12.5万元。
  处罚结果一出,不少网友发出疑问:烹食噬人鲨为何只是行政处罚?“提子”现状如何?针对这些问题,1月29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进行了多方采访。

烹食二级保护动物 网红博主被罚款12.5万元

  2022年7月12日,拥有百万粉丝的南充网红博主“提子”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发布烹食鲨鱼的视频,随后视频迅速流传,成为全网热搜。此后,“提子”所在的南充市警方介入,联合福建漳州市东山县公安局组成专案组。
  经查,网红博主“提子”(本名金某某)于2022年4月13日在网上以7700元的价格购得一条鲨鱼,5月29日、6月2日先后对该鲨鱼进行摆拍和烹食,7月12日将烹食鲨鱼的视频发布到两个网络平台上,7月13日、14日该视频在网络上迅速流传,成为全网热搜。
  烹食的鲨鱼从哪里来?2022年9月5日,该案移送漳州市东山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2022年4月10日,东山渔民颜某某在拖网作业时,捕获一条重约150斤的鲨鱼。此后,这条鲨鱼被沈某某以7700元卖给南充的金某某。目前,鲨鱼销售者和捕捞者沈某某、颜某某已被批准逮捕。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根据残体组织样本DNA条形码鉴定,“提子”购买烹食的鲨鱼属于《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二级保护动物噬人鲨。经农业农村部门认定,该噬人鲨价值2.5万元。
  当事人金某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2023年1月,南充市市场监管局在“春雷行动2023”执法行动中依法查处这起非法购买、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噬人鲨)案,对当事人金某某处罚款12.5万元。
  1月29日晚,记者从南充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文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为何只是行政处罚?购买时不知情不符合犯罪主观要件

  1月29日,“提子”烹食噬人鲨被予以行政处罚的消息一出,再次引发热议。不少网友质疑,“为什么只是行政处罚”?
  29日晚,南充警方告诉记者,从去年7月立案以来,警方对前期网友反映的各环节相关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将相关情况移交给市场监管部门。经调查,金某某购买鲨鱼过程中,不知情该鲨鱼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噬人鲨。
  长期专注环境公益诉讼的湖北环源律师事务所主任曾祥斌介绍,认定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时,除了客观购买行为外,还需要看其主观状态是否符合故意的构成要件。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少其中任何一个都不能认定是犯罪。
  “如果行为人购买过程中真的不知道是受保护的野生动物,那就不符合犯罪的主观要件。”曾祥斌说,除了可能构成刑法第341条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外,“她(金某某)还造成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民事公益侵权责任。检察机关可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她在经济上赔偿野生动物资源的生态损失。”

对话当事人还没找到新工作 未来如何“不便透露”

  记者梳理发现,除了处罚结果,网友还有一个关注的聚焦点:“提子”为什么要拍这些视频?
  2022年8月,记者曾前往“提子”的老家,距离南充城区约50公里的一个乡镇。“提子”一家人平时不在村里居住。
  “提子”大伯金某曾介绍,“提子”是他幺弟的女儿,20岁出头。一同拍视频的还有“提子”的父亲和80多岁的奶奶,“她还请了一个人拍摄视频”。事情发酵后,大伯曾主动打电话询问“提子”,“她当时正在成都,告诉我所有的手续都正规合法,(鲨鱼)是网上买的,让我放心,回来会跟警方说清楚”。
  2022年7月下旬,“提子”的短视频账号因涉嫌违规被封。账号被封禁前,“提子”已清空账号内的相关视频内容。
  原本以短视频为业的“提子”,现在情况如何?
  1月29日晚,记者电话联系上“提子”,她表示“还没有找到新的工作”。今后如何计划,她称“不方便透露,无可奉告”。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赵紫君谢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