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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海洋称司法机关已尽力,但案情疑点还很重
10月13日庭审结束后,孙海洋向寻亲者通报判决结果。石伟摄
因不满孙卓被拐案一审判决结果,10月18日,孙卓的父亲孙海洋向检察机关申请提起抗诉。
10月24日,孙海洋发布信息称,当天已接到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请求答复书》和《不抗诉理由说明书》。该检察院的书面答复称,吴某龙、吴某光拐骗儿童罪、包庇罪一案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量刑适当,决定不予抗诉。
10月13日下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孙卓、符建涛被拐案迎来一审判决结果,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拐骗儿童罪判处吴某龙有期徒刑五年,以包庇罪判处吴某光有期徒刑两年。同时判令吴某龙赔偿孙某飞、彭某英损失42万元,赔偿符某、彭某某损失42万元。
“检察院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法院两次通知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司法机关已经尽力了,但案件中的疑点还很重。”10月24日,孙海洋告诉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他打算联合其他寻亲家属、人大代表,推动法条修改,争取将拐骗罪、拐卖罪“两罪合一”。
孙海洋说,经过一审开庭和宣判开庭,他对吴某龙、吴某光“不悔过、不认罪”的态度感到非常失望,更坚定决心要让他们受到更重的处罚。
“一审宣判前,我们补充了一些证据。一审中,法官追问了很多疑点,但吴某龙、吴某光要么否认,要么说不记得。”孙海洋说,吴某龙在两个月内先后拐走两个同龄孩子,送给自己的二哥和大嫂的兄弟抚养,并对外说是自己的前女友所生,其中的逻辑说不通。
孙海洋介绍,吴某龙先把孙卓送给他二哥,但二哥嫌弃孙卓眼睛有问题,于是他把孩子转送给了大嫂的兄弟抚养,两个月后又把符建涛送给二哥抚养。两个孩子都曾在吴某光的出租房长期藏匿,对此吴某光辩称,“他(吴某龙)说是前女友的孩子。”
“两个孩子都是他的,他说不要就不要,前女友也没意见?二哥嫌弃孩子,他还能换货一样换一个孩子?并且两个接收孩子的家庭也是亲戚,说完全不知情,谁能相信?”孙海洋说。
孙海洋说,法庭上,吴某龙坚称自己是做好事,是替二哥解决难题;另一对接收孩子的夫妻也声称,接收吴某龙的私生子是给吴某龙帮忙,相互之间没有利益往来。孙海洋认为,这样的说辞也不合理,“如果不涉及利益,吴某龙冒着坐牢的风险两次拐骗孩子,图什么?”
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抗诉理由说明书》详细载明了不予抗诉的两个理由:
其一,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案经过检察机关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法院在审理期间两次通知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司法机关已调取本案包括言词证据、银行流水、手机数据等证据,且经法庭查证属实,判决依据在案证据认定被告人吴飞龙犯拐骗儿童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其二,第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经法庭审理,法院以拐骗儿童罪的最高法定刑判处被告人吴飞龙有期徒刑五年。第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
对此,孙海洋表示,司法机关已经尽力,“检察院两次退回侦查,法院两次通知退回侦查,他们肯定也是想找足证据。但客观条件就是这样,涉及利益往来的证据确实没查出来。”
10月13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吴某龙拐骗儿童、吴某光包庇一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拐骗儿童罪判处吴某龙有期徒刑五年,以包庇罪判处吴某光有期徒刑两年。同时判令吴某龙赔偿孙某飞、彭某英损失42万元,赔偿符某、彭某某损失42万元。
消息发布后,拐骗儿童罪、拐卖儿童罪量刑差异引发热议。
孙海洋表示,他和其他寻亲家属一直呼吁将拐骗罪、拐卖罪“两罪合一、两罪同罚”,因为两条罪名下的罪行对被拐孩子和家庭的伤害是相同的。“法律层面,我们会跟律师商量,看要不要继续抗诉。另外,我们准备联合其他家属以及人大代表,向人大进行提案,推动法条修改。”他说。
律师周兆成介绍,拐骗儿童罪顶格量刑是5年,拐卖儿童罪最高可判死刑,立法部门在立法过程中考虑了当时社会背景。“当时为利益而拐卖的行为猖獗,不为牟利的拐骗情况相对少,所以区别设立了两个罪名,拐卖儿童罪的惩罚标准高,拐骗儿童罪的惩罚标准低。”
“从受害人本人及家属感受考虑,两种行为造成的伤害确实一样,但笼统要求两罪同罚,不太现实。”周兆成说,孙海洋案中同一个作案者短期内连续作案两次,造成的危害后果严重,立法、司法层面可以把案件危害程度纳入量刑考虑,提高量刑,惩处犯罪同时考虑受害者的感受。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