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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环境资源法庭首案宣判
庭审现场的赵某某,一头白发,如果不是被海关查获,很难将这个年近六旬的老人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联系起来。
今年1月,赵某某乘机回国,在天府国际机场入境时被海关挡下,现场查获其藏在奶粉罐中的穿山甲鳞片,总计价值4.7万元。这并不是他第一次被海关查获。此前,赵某某曾因走私象牙制品,在首都机场被北京海关查获。时隔数月,他站上了被告席。
6月4日,随着案件的审判长、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徐翔敲下法槌,成都环境资源法庭首案宣判:被告人赵某某走私穿山甲鳞片的行为已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你知道穿山甲鳞片禁止贸易吗?”
“知道。”
“那你拿这些穿山甲鳞片来做什么?”
“泡酒,做药,我们那边说是治风湿很有效。”
庭审现场,当被问到这些问题时,赵某某如是回答。他说,鳞片是朋友捡来的,带回国的目的是为了泡酒,不是用来买卖。但事实上,赵某某并不是初犯。此前,他在首都国际机场携带象牙制品入境时,同样被海关查获。
据法庭审理查明,今年1月19日,赵某某乘坐航班抵达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入境时选走无申报通道通关。海关工作人员从其随身携带的行李箱内查获疑似穿山甲鳞片一批,后经鉴定系来源于鳞甲目鲮鲤科穿山甲属大穿山甲,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Ⅰ,经济价值为人民币47641元。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某两年内曾因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受到行政处罚后,又违反海关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逃避监管携带珍贵动物制品入境,且价值2万元以上,其行为已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据了解,该案是成都环境资源法庭成立后开庭审理的首例环境资源案件。自2024年5月1日正式收案运行以来,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共受理集中管辖的环境资源案件19件。
全球已知的穿山甲物种有8个,包括4个亚洲穿山甲以及4个非洲穿山甲,对穿山甲鳞片、肉和其他部位的需求已经使得马来穿山甲、中华穿山甲和菲律宾穿山甲3个亚洲物种数量急剧下降。
近年来,非洲穿山甲非法贸易猖獗,尼日利亚、埃塞俄比亚已经成为穿山甲鳞片的主要分销中心。作为遭受非法贸易最多的哺乳动物,所有穿山甲物种均已被列入IUCN濒危物种红色名录。2020年6月,我国把穿山甲由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升至一级。
该案主审法官、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徐翔表示,此案的警示意义在于,穿山甲是地球上仅存的鳞甲目哺乳动物,是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对于保护森林生态平衡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穿山甲却是全球非法贸易最严重的哺乳动物之一,因其鳞片和肉在某些地区被错误地认为具有药用价值或被视为美食,导致大量被捕杀,“希望本案的依法审判,以及被告人当庭深刻的认罪悔罪表现,能够教育和帮助人们理解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改变生活习惯,杜绝对穿山甲及其他野生动物制品的需求,共同努力为全球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