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 -A3 要闻-
A3要闻
  • ·拟购住房所在区无房的认定为首套
  • ·9月15日起,成都可提取公积金直付购房款
  • ·哪些人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
  • ·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推动防范措施落地落实
  • ·7月四川CPI同比上涨0.2%
  • ·白杰品股|罕见地量
大家都在看

扫一扫

下载封面新闻APP

体验更多精彩

成都购房新政今起实施

拟购住房所在区无房的认定为首套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姚瑞鹏)

为更好满足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8月12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进一步优化成都市住房交易的最新政策。该政策自8月13日起实施。
  优化调整政策包括:一是为取得购房资格而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的住房,处于未出租或租赁合同已终止状态的,可自愿申请提前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并解除上市交易时间限制。
  二是在成都市范围内新购买住房,只核查购房人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市)县范围内住房情况,无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在拟购住房区(市)县范围内有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住房套数相应核减。支持商业银行按认定的客户住房套数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三是在成都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支持金融机构自行确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