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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警方针对公众关注的相关问题发布调查通报
近日,网上流传“成都一领导肇事逃逸”视频,引发网友热议。10月29日,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发布通报称,视频内容是正在调查处理中的一起摩托车撞伤宠物狗交通事故案。同时,警方针对公众关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通报。
据成都警方通报:2024年10月25日20时51分许,熊某(男,41岁,本市某化工公司业务员)驾驶车牌号为川A· P***L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锦江区银木街61号门前路段时,与机动车道内一只未牵绳的宠物狗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熊某停车与宠物狗主人王某某(男,29岁,自主经营者)进行了交流,在王某某查看宠物狗伤情时,熊某自行驾车离开现场。20时54分王某某在事故现场报警。熊某返家后于21时06分拨打电话报警。21时20分,成都交警三分局民警抵达案发现场找到王某某,并电话联系熊某,双方表示愿意自行协商解决此次事故。在此期间,王某某未向民警陈述熊某有饮酒驾车嫌疑。
在随后的协商中,熊某委托朋友那某(男,42岁)、陈某(男,40岁)前往宠物医院与王某某及其女友文某(女,35岁)协商赔偿事宜,因赔偿金额分歧,双方发生争执。王某某于22时许在宠物医院再次向公安机关报警。22时31分,交警三分局民警第二次出警,在宠物医院对此案进行调查处理。23时07分,王某某向民警提出熊某事发时有酒驾嫌疑,民警立即电话联系熊某,但熊某自称在家中照顾小孩,无法到达现场。23时46分,民警与王某某一起到熊某居住地,现场使用便携式快速酒精检测仪对熊某进行检测,初步确认熊某体内含有酒精成分,并依法将其传唤至交警三分局接受进一步调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03mg/100ml;经鉴定机构对提取血液样本检测,熊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05.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成都交警三分局依法对那某、陈某的相关信息进行核查,现已查明:那某、陈某均不是公职人员,为独立经营的小微企业主。
根据王某某及现场证人的陈述,10月25日晚,王某某及其女友文某与那某、陈某在宠物医院协商赔偿时,因金额未达成一致,双方发生争执。文某觉得那某说话语气较强硬,误认为那某是领导。
经调查确认,那某在场时与王某某、文某确实存在言语冲突,但并未声称自己是领导。
经过公安警务督察部门调取执法记录仪视频、询问现场证人,确认民警执法过程中不存在包庇熊某的行为。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杨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