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起底一起特大“网络水军”案背后的灰色产业链
2024年12月,公安部公布了10起打击整治“网络水军”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在江苏宿迁公安机关侦破的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通过长期有偿提供虚假转发、点赞、评论等刷量控评服务,非法获利数千万元。
对于普通网友来说,再简单不过的转发、点赞、评论,为何能给“网络水军”带来数千万元的巨额利益?在他们的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灰色产业链呢?
通过非法控制的网络账号,就可以随意让一部热播剧冲上热搜,并且每天还有数万元的收入。据办案民警介绍,这起特大“网络水军”案的线索,来自一起普通的网络刷单案。
“我们在办理一起网络刷单案件过程中,发现一名嫌疑人在从事刷单的过程中,还同时为网络平台提供点赞和评论。”宿迁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副支队长魏鑫说。
警方调查后发现,这名犯罪嫌疑人并不具备刷量控评的实力,每次接单后,他都会找一个名叫宗某的男子。
宗某是一家网络科技公司的负责人,这家公司对外宣称的主营业务是提供网络营销服务。网络营销服务为何成了收费的转发、点赞和评论?根据警方调查,这些转评赞的数据似乎也不太寻常。
“我们调取后台数据,发现这些账号在转发、点赞、评论的相关内容上停留的时间非常短暂,有的1秒,有的甚至半秒。”宿迁市泗洪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潘安娜说。
泗洪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三中队中队长王乐说,犯罪嫌疑人通过操控大量的机刷,实现虚假流量的制造,宗某他们的工作室注册了一个网络科技公司,对外主打的就是推广宣传,但是实际上公司的成立主要就是为了提供虚假的转发、点赞、评论的流量造假。
警方发现,宗某所在的这家公司,平时接到的订单不多,远远低于维持公司运作的成本。“在案件承办过程中我们也纳闷,于是围绕它的资金链开展摸排,累计掌握有近400万元资金进入宗某的账户,这时就引起了我们的警觉。”魏鑫说。
是谁给宗某等人转账将近400万元?注资人的目的又是什么?警方分析,犯罪嫌疑人宗某等人,应该只是整个犯罪链条中的一个环节,在他们的上游还有上线。掌握了相关线索后,宿迁警方赶赴河北将宗某、周某等人抓获。
“我们在涉案人员的电脑和手机里面发现了大量的涉案证据。我们统计了一下,这个公司当天的业务量,转发点赞和评论全套是20余万套。”潘安娜说。
在涉案公司的电脑中,装有专门用于制造虚假数据流量的虚拟云手机和群控软件,从画面中的软件操控界面可以看到,软件中包含了点赞、转发以及指定评论等选项,只需简单操作,就可以瞬间炮制出大量虚假点赞、转发、评论数据。
王乐表示,调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掌控的云手机数量在6000余部,在传统的案件中正常都是用手机墙,一般每个人操作几百台至多1000台左右,但手机墙占地空间比较大,效率比较低,而云手机只需要一台电脑,一个人就能操控,效率很高。
据犯罪嫌疑人宗某等人交代,对外售卖“转赞评”实际上只是涉案公司的其中一项小业务,他们的主要任务是给20多个“大V”账号提供“刷流量”“刷数据”服务。那么这“大V”账号背后是什么人在控制?注水的目的又是什么?
王乐说,进一步发现这些账号都属于一家文化传媒公司,这家文化传媒公司背后的实际老板是一个叫冀某的男子。通过对冀某进行深入调查,发现冀某并不是找宗某等人购买这项虚假的转赞评服务,而是宗某等人水军工作室背后的实际控制人。
“饭圈阿姨”“娱乐圈小青年”“娱闻少女”,这些都是犯罪嫌疑人冀某所在的文化公司运营的账号,日常发布的内容基本上都和明星动态、流行综艺、热播影视剧有关。经办案人员统计,这家文化公司运营的各种账号有20多个,粉丝总数超过1.1亿,其中不乏粉丝量在数百万的“大V”账号。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些账号每天发布的六七百条文娱资讯,看起来大同小异,但是承担的功能却各有不同。
王乐说,每天发布的链接有两部分,一部分是冀某为了维护这20余个账号的热度,另一部分是接外边的广告宣传,这些“大V”账号按照涉案人员的说法,都是属于冀某经营的娱乐营销号。
根据警方调查,这些付费推广几乎都存在利用“网络水军”进行虚假转发、点赞、评论的情况,犯罪嫌疑人冀某几乎每天都会指使宗某等人使用云手机给涉案的“大V”账号数据“注水”,增加流量和曝光。虽然流量是刷出来的,但这并不影响犯罪嫌疑人通过“大V”账号承接广告,并且很多都是影视公司、明星工作室主动上门,寻求合作。
调查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有不少登上平台热搜的热播剧推广内容,都有涉案团伙所控制的“大V”账号的身影。许多影视公司、明星工作室也是看中了热榜、热搜榜单中蕴含的巨大曝光度,选择与犯罪嫌疑人冀某等人合作。
经查,犯罪嫌疑人冀某等人以合法正规的影视传媒公司对外承接业务,暗地里却注资遥控“网络水军”工作室,对自己公司名下的“大V”账号进行数据流量造假,以此非法获利。
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他们通过炮制虚假的“转发、点赞、评论”数据赚取广告收益,非法获利2000余万元。
2024年8月9日,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冀某、宗某等人6年6个月到10个月不等有期徒刑,2024年11月11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冀某、宗某等人非法经营一案做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据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