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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公”起诉人贩子索赔6元案开庭
庭审结束后,“雷公”雷武泽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4月24日,备受关注的“雷公”夫妇起诉人贩子王浩文、胡某雄的人格权纠纷案在南充开庭。“雷公”夫妇请求法院判令王浩文、胡某雄分别赔偿寻亲交通费1元、误工费1元、精神损害赔偿费1元等共计6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雷公”的代理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庭审现场,王浩文读了手写的“道歉书”,从一个拐卖儿童罪犯的角度向“雷公”夫妇以及全国被拐孩子家庭道歉。“但他仍不承认拐卖了我儿川川。”“雷公”说。当天的庭审未当庭宣判。
王浩文承认的被拐孩子的家长桂宏正则表示:“不接受没有诚意的道歉,只想他尽快被执行死刑。”2025年1月,人贩子王浩文拐卖儿童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作出的死刑判决。
在寻亲“圈子”,大家对王浩文这个名字并不陌生,他是“该死的人贩子”,也是“雷公”一辈子最痛恨的人”。
“雷公”真名叫雷武泽,因其左边立起来的眉毛,寻亲圈的人称他为“雷公”。2001年,“雷公”夫妇带着3岁的儿子川川(化名)租住在湖南岳阳老火车站附近的某货物中转站。当年10月9日,川川被邻居苏某某带出去玩后失踪。从此,“雷公”一家开始漫长寻子路,直到2023年找到儿子川川。
随着川川被找到,人贩子王浩文再次进入公共视野。在案证据显示,王浩文从2001年10月开始从事拐骗、贩卖儿童犯罪活动,2006年曾因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继续从事拐卖儿童至2014年6月,在多地流窜作案14起,连续作案时间长达十余年,前罪和漏罪共计拐卖儿童14人。
2023年,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前罪拐卖儿童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某琼(王浩文的前女友)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胡某雄(王浩文的妻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六千元;追缴王浩文犯罪所得十九万九千元,上缴国库。
一审宣判后,王浩文等人提起上诉。2025年1月21日下午,本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作出的死刑判决。
“王浩文已没有更多钱可以赔偿,向其索要巨额赔款意义不大。”“雷公”告诉记者,他于2024年12月向自己户籍所在地法院——长沙市芙蓉区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向王浩文、胡某雄索赔寻亲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费各1元,共6元钱;并要求二人公开赔礼道歉。
4月24日,索赔案由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在四川南充开庭审理。“雷公”和代理律师参与了此次庭审。
“他认可原告‘雷公’的所有诉求,但不认可拐卖川川的事实。”“雷公”的代理律师、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明介绍,王浩文在庭上对“雷公”夫妇的所有诉求都认可,愿意赔钱和赔礼道歉,但不认可拐卖川川。
刘明介绍,法庭上,王浩文拿出了庭前写好的道歉书,向“雷公”夫妇以及全国被拐孩子家庭道歉。
“这篇道歉小作文中,王浩文写了‘我是一个罪犯,下辈子愿意做牛做马来赎罪,向你们郑重赔礼道歉’等。”刘明说,现场“雷公”表示既然不承认拐卖川川,没有认错何来道歉,“于是现场没有接受王浩文道歉。”
被拐孩子的家长桂宏正,当天也从广安来到南充。桂宏正的儿子小豪2009年被王浩文拐卖,2019年找回。6年来,他一直面临如何让儿子融入原生家庭的难题,“现在他还是和养父母生活在一起,我们偶尔通过电话和微信交流。”
“不接受,毫无意义。”当听“雷公”说王浩文向全国被拐孩子家长道歉后,桂宏正表示这个迟来的道歉对很多被拐孩子家庭受到的伤害来说不值一提,“只想他尽快被执行死刑。”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谢杰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