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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记者魏弘毅)水法修订草案4月27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共9章91条,全面落实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的要求。
水利部部长李国英在常委会会议上对水法修订草案作说明时介绍,修订草案在总体思路上主要把握以下三点:一是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节约和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的新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制度规范,落实和体现新时代治水思路要求。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新形势下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完善制度设计,增强修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准确把握水法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定位,做好与其他涉水法律、行政法规的协调衔接。
比如,修订草案专设“江河、湖泊管理与保护”一章,规定国家建立江河、湖泊定期普查制度,明确江河、湖泊的管理原则和管理体制,严格规范涉河建设项目和河道采砂,明确禁止运输、收购、销售未依法取得河道采砂许可的单位、个人开采的河道砂石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