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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电动车安装脚踏板 一男子被罚款4794元

  近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批“打击电动自行车非法拼改装”典型案例,其中一起给电动自行车安装脚踏板并对外销售的案例引发关注。
  今年4月13日,当事人从电动自行车生产商处购买15辆“快马”电动自行车(不含电池),购进价格为每辆799元,共计11985元,当事人购进上述电动自行车时留存有进货票据。
  据当事人陈述,其将7辆“快马”电动自行车(不含电池)以799元/辆的价格批发销售给成都市武侯区的一名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另销售“快马”电动自行车(含电池)2辆,价格为1560元/辆、1400元/辆(以旧换新)。
  其后,当事人购进脚踏板,安装在剩余“快马”电动自行上,截至执法人员5月8日现场检查时,发现有6辆安装脚踏板的“快马”电动自行车在售,每辆电动自行车下方两侧各安装有长度为12厘米的脚踏板。经查阅涉案6辆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显示整车图样中均未安装有脚踏板。
  涉案6辆电动自行车均未安装蓄电池,其货值金额以购进价格计算,总计4794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属于销售非法加装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4794元的行政处罚。
  电动自行车改装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市场监管部门提醒,任何擅自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均属违法,商家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乃至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宋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