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门容易防护难,签了“安全告知书”场馆就能免责吗?
记者实测攀岩难度。 陈静 摄
攀岩馆让顾客签订的安全告知书。陈静 摄
近年来,抱石攀岩在全国各地迅速兴起,深受年轻人追捧,但这项看似酷炫的运动背后却暗藏着安全隐患。
一部分网友调侃“攀岩的尽头是骨科”,现实中因挑战难度而摔伤、韧带断裂的体验者不在少数;也有人提出攀岩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责任究竟该由谁承担?带着诸多问题,近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攀岩馆现场实测,一探究竟。
10月20日下午,记者来到成都一商圈内的攀岩馆。进场前,工作人员要求记者签署安全告知书和首次到店登记表,两份文件均提到:攀岩属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者严禁攀爬;非设备质量问题导致的运动固有风险受伤,场馆免责。
当记者询问工作人员,如果在攀岩时出现受伤情况该如何处理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是攀岩设备的问题,场馆会负责并联系保险公司。现场,记者还扫码领取了一份最高保额为10万元的保险,时效性为一天。
在价格方面,首次体验价为101元,包含45分钟的教学指导。体验结束后若想继续自由攀岩,需额外支付58元,即可享受全天不限时畅玩。此外,根据门店价目表,该馆单次卡为138元/天,青少年入门课298元/小时。
换装、热身完毕后,记者来到初学者区域。5米多高的岩板上布满五颜六色、不同形状的岩点,完成路线需要一定的臂力和身体协调能力,全程需靠缓冲垫来保障安全。教练反复向记者强调落地规范:“体力不支或完成路线后,务必双手抱肩、重心下降、脚着地往后缓冲卸力,切忌直腿落地。”
体验过程中,当记者问及入门难度时,教练坦言:“虽然容易入门,但想成为有经验的攀爬者,至少需要半年的系统练习。这项运动必须量力而行,体力不支时千万别逞强。攀爬时手和脚的转换必须严格按专业动作来,如果乱发力或姿势变形,非常容易导致崴脚等意外受伤。”
经过45分钟的体验,记者切身感受到,这项运动不仅需要良好的身体素质,更要求攀爬者严格遵循专业动作规范。如果在踩点发力或手脚转换时动作变形,极易导致脚踝扭伤;若体力分配不当,也很容易因臂力不支而摔落。
随着攀岩在全国各地流行,不少攀岩者在社交平台分享:“攀岩的尽头是骨科”,原因是随着攀岩路线难度上升,受伤的风险也在变大。
北京攀岩爱好者李女士有一年多攀爬经验,今年6月在室内岩馆遭遇意外。“我当时挑战攀岩绿条8线路的动态跳跃动作,脱手之后单脚重重落地,膝盖瞬间剧痛,完全无法发力。”李女士回忆,受伤后她立刻前往医院,核磁检查确诊前交叉韧带完全断裂,必须进行手术。她坦言,这次受伤完全是急于进阶造成的:“一心想着突破难度,高估了自己的水平,忽略了循序渐进的原则。”她还梳理出完整的攀岩意外保险理赔流程,提醒爱好者受伤后第一时间在场馆登记备案,留存全部病历与缴费票据。
成都的攀岩爱好者赵女士同样遭遇前交叉韧带断裂的重创。赵女士一年前开始接触攀岩,一次攀爬下落时,因无法控制落地姿势不幸受伤,后续接受手术治疗,术后历经两个月康复。“治疗加上康复一共花了两万多元。”赵女士告诉记者,手术费用依靠保险得以报销,但后续康复支出、误工损失无法理赔。她介绍,岩馆会为购买单次票的爱好者投保意外险,这份保险一般仅能覆盖基础医疗费;一旦伤情较重,暂停工作的收入损失、长期康复费、护工费、复查往返交通费等,意外险远远不足以覆盖。
不止业余爱好者,专业选手同样遇到过坠落风险。江苏攀岩裁判张先生有着多年从业经历,在一次抱石攀爬中险些重伤颈椎。复盘事故时他告诉记者,自己在V4线路上出现线路判断失误,力竭之后没有主动落地,最终滑脚摔落。“屁股着地时下意识用手撑地,身体骤然后仰,脖子猛地向前弯折,牙齿都咬破了舌头。”万幸的是,仅出现软组织损伤,没有发生骨折。他总结说:抱石体力不足时必须主动放弃攀爬,落地时双手抱胸,避免颈部猛然屈曲,这是规避重伤的关键。
那么在岩馆签署的安全告知书,是否存在把风险转嫁给消费者和保险公司的情况?
针对责任划分问题,记者采访了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益律师赵良善。赵良善表示,从法律角度看,这份告知书是把“不可避免的运动固有风险”明确划给了消费者(让你签字认账),从而保护了场馆和其背后的保险公司免遭无理索赔;但如果是“场馆的管理/设备风险”,它转嫁不掉,消费者可以依法维权。
赵良善介绍,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经营者预先免除自身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格式条款属于无效条款。安全告知书仅能证明场馆向消费者提示了攀岩这项运动的固有风险,即便游客已签字确认,场馆也不能单凭一纸告知书直接免责,事故最终责任,需要判断伤害是否由场馆设施、管理、指导方面的过错造成。
赵良善进一步解释,责任划分核心看双方过错:如果场馆设施合格、防护到位、提示培训充分,受伤是消费者强行挑战超出能力线路、自身操作失误或隐瞒疾病等个人原因导致,则由消费者自行承担后果。若场馆存在装备、管理、培训方面的疏漏,需承担相应过错责任。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陈静 邹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