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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近日,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刑事判决书。
2020年3月底至4月中旬,被告人符某青以敲诈勒索钱财为目的,冒充新闻记者,搜集上市公司高管信息(包括姓名、地址、人员照片等),制作敲诈勒索信件200封,信件内容声称掌握被敲诈勒索对象的私人秘密,并以此要挟被敲诈勒索对象。
最终,法院判决符某青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等。
该案中,32岁的符某青仅高中文化,他敲诈勒索的对象都是上市公司高管,却能多次成功。
据判决书,2020年4月12日9时许,被告人符某青驾车至湖南省岳阳市邮局火车站支局,将200封敲诈勒索信件同时投递邮寄。
2020年4月15日,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某收到敲诈勒索信件。同年4月17日,吴某向符某青转账33.5万元。
而吴某不是最后一名受害者。
2020年4月17日,浙江泰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某收到敲诈勒索信件。同年4月22日,叶某向符某青转账33.5万元。
2020年4月18日,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某收到敲诈勒索信件,当日,徐某委托秘书钱某向符某青转账33.5万元。
2020年4月21日,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某收到敲诈勒索信件,当日,陈某委托其姐姐向符某青转账33.5万元。
2020年4月17日,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某收到敲诈勒索信件,要挟其转账35.2万元。但李某并未上当,反而向公安机关报了案。至此,符某青的敲诈行为被终止。
案发后,公安机关对符某青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实冻结94.2万元。
2020年4月29日,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符某青被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9日被批捕。
据了解,符某青收到4名被害人转账134万元后,消费了10万元,购买了30万元的理财产品。
法院认为,被告人符某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新闻记者以揭露他人隐私的方式敲诈勒索多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事实和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被告人符某青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对冻结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余额及暂存于法院账户的赃款28500元,分别退赔被害人吴某、叶某、陈某、徐某各33.5万元,不足部分继续予以追缴后退赔四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