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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体主要有国际、国家和民众三个尺度。“国际社会主要是提出目标愿景,国家是行动的主体,而民众是参与者与受益者。”任海解释道,“昆明宣言”强调主流化,而生物多样性的主流化就是将生物多样性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流,从而避免先破坏后保护,做到防患于未然,使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经济发展得以同步进行。
另一方面,生物多样性主流化,也是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由行政命令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转变的主要途径。对此,任海相信,主流化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问题。为更好地推进全球的生物多样性主流化工作,应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强化科学和技术支撑、开发更有效的方法并出台指标体系。
对于“主流化”同样感触颇深的还有高吉喜,他认为,在“昆明宣言”中,综合协同的保护手段首先体现在环境、经济和社会综合上,“各国政府政策制定的核心,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成为‘主流化’,将其纳入国家政策或决策之中。”
具体到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手段上,他强调“昆明宣言”体现了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生态保护和修复措施仍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基础,同时,通过加强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利用以满足人们的需求。
高吉喜表示,“昆明宣言”强调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共同参与,“包括各级政府、所有利益相关方,还特别提到了土著人民和地方社区的参与作用。”此外,“昆明宣言”注意到了要加强与其他公约的协同互动,以提高生态环境改善效能,“例如,要进一步加强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对接等。”
同时,两位专家在谈及“昆明宣言”的落地时,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高吉喜认为,制定“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中,需要有明确指标和考核方案。要建立在全球、国家和地区几个层次和方面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约束指标,还要考核指标是否落实到位,“最好每年或者每隔几年可以对落实情况进行评估,以便对相应指标进行调整。”
在任海看来,怎么把科学知识拿去共享也是关键,这涉及到生物多样性的利用问题,也是“爱知目标”没有能够完全实现的核心所在。当下,发达国家在保护中利用,发展中国家则是在利用中保护,这二者之间需要找到一个平衡点。
当然,还有资金和技术问题。任海认为,地球是一个共同体,要增加投入到需要保护的关键地区和物种中,以达到最大化效益。“未来怎么多掏点钱,投入到需要保护的地区、物种,用最强的保护力度得到最好的效益,这是目标,也是难点。”
“这也要体现公平正义。”高吉喜认为,不少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地区和生物多样性下降比较严重的地区相对比较贫困,发达国家需要拿出资金来帮助这些国家,还要向发展中国家输出技术,“生态保护也是一种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