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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权威发布
在不少从事商业经营的地方,比如工业园区、商业综合体、商业大卖场、物业企业等,都会从电网企业购电,再向终端用户提供供电服务,这就是“转供电”。转供电主体为辖区内的终端用户提供电费代收代缴服务,但同时也存在少数“中间商”赚差价,抬高终端用户用电成本的情况。
为着力整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督促转供电主体落实阶段性降低工商业电价政策,都江堰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春雷行动2023”,开展了转供电价格执法活动。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都江堰市某公司涉嫌不合理加价行为,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在向转供电终端用户收取电费的过程中加收其他费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规定。
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调整转供电价格,清退多收的费用,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3805.68元。
“自2018年以来,四川省先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2020年实施了阶段性降电价政策。”都江堰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严厉打击转供电环节违规加收费用行为,确保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政策红利惠及终端用户,能够起到减轻实体经济电费负担、降低实体经济经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的作用。如市民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45进行举报。